2009年1月21日

無題00.00

半夢遊時,隨手記下的符文。沒有大綱,這算是什麼?
算是私小說吧。但隨時會修改,所以是零零點零零。

從根源誕生,人從有而來,我則從無而來。
理解到吧?

心存著無盡黑闇,身如同破棄人偶,無法修補,只殘留存在這事實。記憶碎片無法捉緊漫天飛舞……
相信嗎?

你遇過幽靈嗎?
活著無影還算是人嗎?
漂散的碎片,會折射出怎樣的光芒?
光從琉璃折射,為何色彩會轉變不停?

緊閉的眼皮,被弄得刺痛,也罷,也是時候醒過來。
這就是我的軀體,沒一線存在感,我到底沉睡了多久?
長久的沉睡,令身體變得盲目,痛覺還沒失去,黑暗中突然射來的光線令我痛。
痛覺還存在,觸摸自己的身體,不知是冷還是熱,應該灼熱的光線,影照在身上任何地方也沒有感覺,只是有種不習慣的痛楚,被刺傷一樣。
看來觸覺也沒有問題,皮膚的質感,指甲的平滑也分別出來。

是沉睡的代價,還是心靈粉碎後的症狀,最少存在感還沒被完全剝奪,透過觸覺和痛覺多多少少感覺到自己存在,但如果連這些也消失,我會……

明白嗎?

要明白什麼也要透過觸覺。當觸摸不到的世界,便不是我能理解的世界,諸如感情悲喜,與人相處並無感覺,在我眼中也不過是個個樣子不同的有機木偶。

本應是全黑的世界,為何開始光起來,而且色彩變幻不定,令人眩暈。
那光明的世界最初是我放棄了她?還是她遺棄了我?

在光芒中,仔細打量自已的身體,手上有一道異色的傷痕,碰上去沒痛覺,感覺到點點起伏,看來已痊癒了。但傷口是何時構成,怎樣造成,也不知道。是我不想記?還是不能記?
早在沉睡先,沒法隨心回想,就算想起來也不能明確「排敍」。換句話說,時間的流逝,對我沒有意義。因為我對時間沒有概念,對我來說只有「發生」和「未發生」,但對沒法回想「過去」的我來說,此刻外的『我』又有什麼分別。除非以符文刻意記下,或重覆化為本能,否則對逝去之物會完印象,這時的「現在」會變成「未來的過去」,過去的只會更加過去,我與過去未來沒相連,只會飄浮到終結。

縱使記憶充滿缺憾,碎片滿溢,尋覓半身這感覺,尤如本能,貫穿這軀體,那半身是什麼、在哪裡可以找到、我不知道,但如今在這光明的世界活著,便只有去尋找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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