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4月20日

無題 11.00

要傷害自己,要自殘,要自殺並不難,只要有霎時的衝動或一刻的勇氣便可以,自殺並不需費時去準備……而且只要承受一刻的痛苦。
相比之下,長久的堅持要承受的痛苦更多,的確活著要的勇氣更多。

我曾經嘗試自殺,最典型的自殺法 - 割脈。
隨手拿起一把美工刀,在手一劃,待鮮血流光便能死去。血慢慢的從破口流出,刀刃染上鐵紅,美工刀沒有因染血而變得暗啞,那刀刃反而閃爍著,平常的陰霾一掃而空,仿佛血才是“他”的存在意義。但他如何閃亮我並沒興趣,反正也不會有第二次,我只想知道我何時才會失血過多而死……

不過用血海來形容自殺也蠻誇張,縱使傷了動脈,血也只是緩緩的流出來。不知過了多久,我的手還沒染紅。閒著閒著便開始回想些了無邊際的事……
如褪色的照片慢慢上色,人的記憶很多時像濁水一樣,濁混的環令人看不清現況,只有待異物沉殿,濁水才會變得清澈,水中的事物都能看清。
那年夏天,自殺失敗。原因:失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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